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自治区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科研项目管理,提高项目完成质量,根据《自治区高等学校科研计划相关管理办法》《新疆艺术学院科学研究工作管理办法》,按照项目研究时间节点,现就做好2022年自治区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工作提醒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2022年自治区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科研项目,名单详见附件1。
二、结题验收要求
(一)结题提交材料包括:
1.自治区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科研项目结题申请汇总表(附件2);
2.自治区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科研项目结题报告(附件3);
3.项目申报书扫描件;
4.项目变更表扫描件(如有变更,需附盖章版变更表)(附件4);
5.成果佐证及其他相关资料(所有成果需标明“自治区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科研项目资助成果”字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
6.立项文件。
(二)依托新疆民间音乐与舞蹈研究中心科研平台的项目需参与结项答辩,答辩安排将另行通知。
三、材料报送及时间要求
请各学院、各部门科研秘书或相关负责人统一于2024年11月25日前将初审通过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陈依婷办公邮箱。
联系人:陈依婷 2577628
附件:
附件1 2022年自治区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科研项目结题名单.docx
附件2 自治区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科研项目结题申请汇总表.xls
附件3 自治区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科研项目结题报告.doc
附件4 自治区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科研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doc
科研创作处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