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年新疆社会科学普及周及项目申报相关工作的通知
2026-03-27
 

关于做好2026年新疆社会科学普及周项目申报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新疆工作的重要讲话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届十五次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有形有感有效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充分发挥社会科学“传播党的创新理论引领文明风尚”的重要作用,以高质量社科普及工作赋能新疆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科学普及条例相关规定,将于2026年5月第三周举办新疆社会科学普及周以下简称“社科普及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疆

二、活动时间

2026年5月第三周,并延伸至全年

、组织形式

2026年社科普及周继续采取“1+25+14+N”的形式开展。全区上下围绕同一主题,14个地(州、市)错峰启动,自治区25家社会科学普及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积极响应,各县(市、区)、各有关高校、社科类社会组织广泛参与,面向不同受众群体开展社科普及活动,吸引各族群众自发参与、成为社科普及活动的主体,不断丰富活动形式、创新载体,利用数字化传播渠道和技术增强社科普及的吸引力、感染力和辐射力。

工作内容

社科普及周活动须以有形有感有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以更好满足各族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为切入点,以切实提升各族干部群众人文社科素养为目标,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主题教育紧密结合,坚持“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贴近实际”的原则,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一)导向正确。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依法治疆、团结稳疆、富民兴疆、文化润疆、长期建疆工作要求,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紧扣高质量发展、传统文化、生态文明、法治普及、惠民政策等工作重点,充分展现党的创新理论在新疆大地的生动实践。

(二)目标明确。与中央和自治区文化润疆工作要求紧密结合,充分发挥各行业领域工作特点,精准对接不同领域、不同层次、不同年龄段群体的认知特点和学习需求开展社科普及周活动,不断大社科普及覆盖面、影响力,推动各项活动、作品等更接地气、聚人气。

(三)形式多样。鼓励社科普及周活动结合经典诵读、社科讲座(讲堂)、展览展演、知识竞赛、征文研学、作品展播、网络科普直播、沉浸式体验、社科普及惠民服务、社科普及志愿服务等多种形式,运用动漫、绘画、摄影、短视频、歌曲、图书、音像制品等多种载体,不断推动社科知识通俗化普及大众化传播。

(四)突出实效。聚焦群众关心关注的社科领域热点,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工作原则,坚决摒弃形式主义,不断推动社科普及优质资源向基层延伸,确保每个活动都能精准触达、取得实效。

五)项目申报。各地各单位在广泛策划开展社科普及周活动的同时,遴选优秀项目申报2026年自治区社科普及项目(社科普及周专项),打造一批符合当地实际需要的社科普及活动品牌;以项目为抓手,培育一批本地区、本行业、本领域社科普及优秀人才。

1.项目主体。按照《自治区社会科学普及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新社普联办发〔2025〕4 号)文件相关要求,2026年自治区社科普及项目(社科普及周专项)实行择优推荐、专家评审、立项扶持、规范实施、按期结项的全流程管理。项目申报以团队、团体、单位为主体,由项目负责人牵头申报,鼓励跨学科、跨领域组建实施团队,同时鼓励自治区社科普及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地(州、市)社科联与自治区社科联合作开发项目。

2.项目实施。项目需围绕社科普及活动、社科普及作品两个类别,内容兼具创新性、示范性和实效性,集中在5月第三周实施并贯穿全年。所有项目须在2026年10月31日前完成。

3.项目支持。每个立项项目将获得2万元经费支持。支持入选项目所在单位配套相应资金,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经费使用严格遵循相关财务管理规定,重点保障项目实施、成果创作和宣传推广等工作。

、相关要求

(一)确保活动质量。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从严把好社科普及周活动政治关、导向关、内容关、质量关,坚决杜绝只转发《通知》、不抓落实的“二传手”行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扎实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要求,力戒虚功、务求实效,确保社科普及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强化宣传引导。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全员社科普及、全媒介社科普及”工作,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各类媒介载体宣传“社科普及周”活动内容,积极发挥社科普及队伍中“网络名人”“网络大V”的作用,利用抖音、视频号、小红书、B站等新媒体平台,创新传播方式,打造传播精品,扩大社科普及周活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

六、材料报送

为保证申报质量,请各学院、各部门严格落实对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以及项目内容的审查责任,做到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表现“双把关”,如在校级政治审查过程中,发现该项目涉及政治敏感问题,对主管、分管审查工作的责任人追责问责。

(一)项目申报材料报送

经初审无异议后,由各学院、各部门科研秘书或相关负责人统一提交至科研创作处复审(不接受个人申报),请于2026年4月3日前将初审通过的申报材料发送至管子衡办公邮箱。待科研创作处审核通过后提交最终材料。

(二)社科普及活动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根据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开展1-2场社科普及活动,并于2026年526日(星期)18:00前报送社科普及周工作总结或阶段性活动情况(详见附件1)至管子衡办公邮箱


联系人:管子衡       联系方式:2577628


件:1.社科普及周活动工作总结或阶段性报告主要内容

2.2026年自治区社会科学普及项目(社科普及周专项)申报书

3.申报汇总表

4.新疆艺术学院科研项目申报自查承诺书

5.新疆艺术学院学术调研和问卷调查活动审核表



科研创作处

                        2026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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