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6-03-04
 

各学院、各部门: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将于近期开展2026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报与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定位

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着眼于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实际,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回应现实需求,深入调查研究,加强战略思考,开展前瞻性、对策性应用研究,促进研究成果向实践转化,有效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项目选题及要求

(一)项目选题

经选题征集、论证,结合文化和旅游发展重点工作任务,确定了28个2026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选题方向(见附件1)。申报人需根据选题方向及自身研究优势,确定对应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选题的文字表述可做适当修改和细化。

(二)申报要求

申报项目的研究内容需与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的行业实践紧密相关,突出问题导向,解决实际问题。申报时须提出项目的具体研究思路和实践路径设计。结项时须按照以下要求提供成果转化证明材料作为验收依据:研究成果转化为发展规划、政策法规、工作方案、行业标准等,并被政府部门采纳或认可;研究成果转化为艺术创作生产、公共服务、文化艺术资源保护传承、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国际交流合作等实践项目,并具有推广价值;研究成果转化为公开发表的学术成果,对行业实践具有理论创新和参考价值。

三、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项目推荐工作

各学院、各部门(处室)负责组织本单位项目遴选推荐工作,每单位推荐1项。

(二)项目委托工作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科技教育处组织对项目进行初审,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组织项目评审工作,择优开展委托研究,委托研究经费每项3—5万元。

1.阶段性成果。研究周期内需提交1篇以上有质量的成果要报稿,每篇2500字左右。

2.最终成果。研究任务完成后,需以研究报告形式提交最终成果,字数3万字左右,并附3000字左右的成果摘要。

3.研究周期。项目研究周期为12个月,具体时间以委托立项通知书为准。研究周期内未完成的项目,可申请1次延期,时间不超过6个月。逾期未结或未达到验收要求的项目将视情况作终止或撤项处理。

(三)申报人要求

2026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报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厅局级(含)以上领导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项目申报人所在单位需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

文化和旅游部机关人员不能参与申报,同类在研项目负责人不能参与申报。

四、注意事项

为保证项目申报质量,请各学院、各部门严格落实对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以及项目内容的审查责任,做到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表现“双把关”,经初审无异议后,由各学院、各部门科研秘书或相关负责人统一提交至科研创作处复审(不接受个人申报),如在校级政治审查过程中,发现该项目涉及政治敏感问题,对主管、分管审查工作的责任人追责问责。

经初审无异议后,由各学院、各部门科研秘书或相关负责人统一提交至科研创作处复审(不接受个人申报)。请各学院、各部门科研秘书或相关负责人统一2026年3月22日前将初审通过的申报材料发送至管子衡办公邮箱。待科研创作处审核通过后提交最终材料。



附件:

1.2026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选题方向

2.2026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报书

3.课题论证活页

4.汇总表

5.新疆艺术学院科研项目申报自查承诺书

6.新疆艺术学院学术调研和问卷调查活动审核表



科研创作处

202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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