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为促进我区高等教育事业发展,进一步提高自治区高校科学研究水平,提升科研创新能力,根据教育厅相关通知开展自治区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申报工作,本次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总计10万元,申报注意事项如下:
(一)项目类别:
1.培育类项目:支持40周岁以下青年教师提升科研创新能力,鼓励在校优秀学生参与合作研究。2022年度共设培育类项目5项,每项资助经费为1万元。
2.建设类项目:支持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批准立项的协同创新中心、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等科研创新平台建设,围绕平台研究方向,设置研究选题,开展科学研究,积极培育一流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2022年度共设建设类项目5项,每项资助经费为1万元,由“新疆民间音乐与舞蹈研究中心”人文社科基地组织申报。
(二)项目申请基本条件:
1.申请者作为项目主持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申请者作为参与者不得超过3个项目。
2.培育类项目申请者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年10月之后出生)。
3.已获自治区教育厅批准立项自治区高校科研计划项目资助、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能作为申请人申报此项目。
4.不受理任何教学教改相关内容的项目。
5.经费预算参照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财经法规和资金管理办法合理编制。
(三)项目选题指南:
培育类项目研究范围和方向自定。
建设类项目可参考下列指南进行申报:
1.中华优秀传统音乐(舞蹈)文化传承与创新研究
2.音乐(舞蹈)领域文化润疆实践研究
3.红色音乐(舞蹈)文化研究
4.丝绸之路音乐(舞蹈)文化研究
5.中国音乐(舞蹈)创作研究
6.中国音乐(舞蹈)表演理论与实践研究
7.中国音乐(舞蹈)历史与现状研究
8.新疆多民族音乐(舞蹈)比较研究
9.跨区域音乐(舞蹈)比较研究
为保证项目申报质量,请各申报单位做好对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的资格审查,做到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表现“双把关”,推荐项目经审核无异议后,由各学院、各部门科研秘书或相关负责人统一提交至科研创作处(不接受个人申报)。
请各学院、各部门科研秘书或相关负责人统一于2022年9月23日前将审核通过的立项书、活页、汇总表电子版文件发送至科研创作处邮箱xjartkyc@163.com。
新疆艺术学院科研创作处联系电话:0991-2577628
附件:
附件1 自治区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科研项目立项书.docx
附件2 课题论证活页.doc
附件3 汇总表.xlsx
附件4 新疆艺术学院科研项目申报自查承诺书.docx
附件5 新疆艺术学院学术调研和问卷调查活动审核表 .docx
科研创作处
2022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