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自治区社会科学普及项目(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基层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5-09-11
 

各学院、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科学普及条例》,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有效发挥高校优质文化资源富集的优势,将优质文化资源送到基层,按照《自治区社会科学普及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要求,以项目申报、立项、实施、结项的形式推出一批社科普及项目。自治区社科联将组织开展自治区社会科学普及项目(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基层专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主题

文化润心田同心铸团结

二、申报主体

以各高等学校、社科类社会组织为项目申报主体,单位、团队均可申报。

三、项目申报

活动采取申报制,可以申报新策划推出的项目,也可以申报已经开展过的成熟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活动、成果。所申报的项目须能在基层落地实施。

区属(含兵团)各高等学校、社科类社会组织申报的项目经筛选汇总后报送至自治区社科联,其他高等学校项目汇总至属地社科联统一申报。

(一)导向正确。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以喜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6周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70周年为契机,着力营造隆重热烈的节庆氛围,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学术导向和价值取向,坚持“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贴近实际”的原则。注重学生的参与度和实践性,鼓励各高校大学生进行文化创作、参与文化普及等。

(二)形式多样。各申报团队或单位要用好现有“两创”成果,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向基层推广,注重大众化、通俗化,结合百姓舞台、非遗体验工坊、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等策划戏曲、相声、趣味竞赛、乡土文化展示、脱口秀等多种形式的活动,鼓励结合现代科技手段,增强活动的互动性趣味性。同时,有效利用新媒体平台进行线上文化推广、开展虚拟文化体验活动等。

(三)突出实效。相关活动向南疆基层倾斜,满足基层一线群众实际需求,充分考虑不同基层点的需求和特点,科学设置社科普及活动。活动应具备可推广性和可持续性,通过组织高校学生深入社区、乡村开展文化志愿服务等活动,推动优质文化资源向基层延伸,确保每个项目都能精准触达、取得实效。

四、项目评选、实施和支持

(一)项目评选。自治区社科联将组织专家对申报的项目进行综合评估,发布立项通知。

(二)项目实施。立项项目按照项目实施计划,充分发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两创”成果示范带动作用,在基层一线组织开展不少于2次活动。每次活动应根据群众需求选择不同基层点来开展,有效推动高校优质文化资源直达基层。项目需在2026年3月10日前完成实施。

(三)项目支持。经评审后,拟对一批项目予以立项支持,每个项目资助经费3万元。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各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做好组织动员,并为活动开展提供必要支持。通过本次活动发现和培育一批普及中华传统文化的优秀人才,推出一批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五个认同”的“两创”项目。

二)广泛参与。以活动为抓手,鼓励相关专业学科的专家学者参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研究阐释与传承,广泛动员青年大学生成为活动的组织者、策划者、参与者和推动者,让广大师生通过研习活动认真学习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三)做好传播。鼓励将活动的精彩片段制作成短视频在抖音、视频号、火山、石榴云、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展示和传播。自治区社科联将组织有关媒体对优秀活动进行宣传推介。

(四)材料报送。区属(兵团)各高等学校、各地(州、市)社科联申报项目数不超过5个,请加强审核把关,认真组织筛选。

请各学院、各部门科研秘书或相关负责人统一于2025年9月23日前将初审通过的申报材料、汇总表等电子版材料(以“某某单位+申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基层专项材料”为标题)发送至陈依婷办公邮箱。

附件:

附件1 新疆社会科学普及项目申报书(模版).doc

附件2 2025年自治区社会科学普及项目(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基层专项)项目汇总表.docx

附件3 新疆艺术学院科研项目申报自查承诺书.docx

附件4 新疆艺术学院学术调研和问卷调查活动审核表.docx

 

 

 

                    科研创作处

                     2025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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