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第二十届西部法治论坛论文的通知
2025-06-17
 

各学院、各部门:

第二十届西部法治论坛暨法治宁夏论坛计划于20259月在宁夏银川市召开。现将论文征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坛主题及分论题

(一)主题

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助力更高水平“十五五”西部法治建设规划

(二)分论题

  1.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法治路径与法治保障研究

2.黄河(长江)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法治保障研究

3.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与基层法治工作机制研究

4.宗教领域法治化建设研究

5.“一老一小”法治化服务研究

6.公益诉讼守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研究

7.人工智能法学研究与实践

8.西部地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研究

9.西部地区推进新型城镇化、促进乡村振兴法治保障研究

10.西部地区涉外法治体系和能力建设研究


二、论文征集

(一)征文时间

征文截止日期为2025715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论文体例

1.每篇论文字数控制在5000-10000字。

2.在论文首页左上角标注“第二十届西部法治论坛征文”字样。电子邮件标题统一为:西部法治论坛+分论题类别+作者姓名+论文名称。

3.在论文标题之后、正文之前,注明作者姓名,并在首页页脚注明作者简介,包括姓名、单位、职务职称、联系方式(手机号码、电子邮箱)。

4.正文采用WordWPS文本,正文前要有300字以内的论文摘要和35个“关键词”;文章标题采用宋体二号加黑,正文采用宋体小四号,注释采用宋体五号;注释采用脚注“①、②、③……”,全文连续注码;文中各级标题按“一、(一)1.1)……”规则排列,其中“一、(一)”标题分别采用黑体小四号、楷体小四号加黑;参考文献置于文末,以[1][2][3]……标注。

5.同时提交论文成果全文的匿名版(不得出现作者相关信息)以及论文成果核心观点提炼摘要(3000字以内)。

6.如不同意论文结集出版,需在首页右上方明确标注“不公开”,否则,视为同意。

7.以上提交的材料均为电子版。

(三)征文要求

1.方向正确。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总体国家安全观,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致信和对政法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国法学会第九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精神,充分结合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实际,突出针对性、实效性和应用价值。

2.紧扣主题。论文撰写围绕论坛主题及分论题开展理论与实践研究,题目可自拟,一般不加副标题。

3.坚持原创。论文作者具有独立著作权,报送论文须未在任何报纸、刊物、网站等公开媒介刊登发表过,不得涉密、抄袭、一稿多投,文责自负。以个人名义投稿的论文,每篇论文联合署名作者不超过3个。作者对提交的论文要进行“学术不端检索”,“查重率”要控制在25%以内。

三、论文评选

论文评选严把政治关,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按照初评和终评两个环节进行。

(一)初评

初评由新疆法学会研究部组织学术委员会和法律实务部门专家进行。初评着重审查三点:一是严格政治把关;二是纳入参评的征文主题要在论坛主题及分论题范围内;三是学术不端检测(论文查重率)不超过25%

(二)终评

按照中国法学会要求,由宁夏回族自治区法学会组建专家评审组,对各省(区、市)法学会推荐报送的优秀论文统一进行终评。

四、论文报送

为保证论文申报质量,请各学院、各部门严格落实对投稿人及论文内容的审查责任,做到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表现“双把关”,经初审无异议后,由各学院、各部门科研秘书或相关负责人统一提交至科研创作处复审(不接受个人申报),如在校级政治审查过程中,发现该项目涉及政治敏感问题,对主管、分管审查工作的责任人追责问责。

请各学院、各部门科研秘书或相关负责人统一于2025年7月5日前将初审通过的论文稿件、查重报告、第二十届西部法治论坛征文情况统计表、第二十届西部法治论坛推荐论文统计表电子版打包发送至科研创作处办公邮箱,待科研创作处审核通过后提交最终材料。




附件1.第二十届西部法治论坛征文情况统计表.doc

附件2.第二十届西部法治论坛推荐论文情况统计表.docx



科研创作处

2025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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