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科普及优秀案例”推选活动的通知
2025-01-06
 

各学院、各部门:

为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众化普及,积极打造可复制推广的社科普及新名片,促进社科普及事业创新发展,自治区社科联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科普及优秀案例”推选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以社会科学普及主要内容,特别是自治区文化润疆工作部署,通过运用新理念、新载体、新举措,在品牌创建、平台打造、阵地建设、志愿服务等方面形成的具有创新、示范意义的社科普及案例,案例内容充分体现时代性、突出群众性、富于创造性,具有可学习、可借鉴、可推广的价值,对于社科普及事业营造新声势、服务新发展具有良好推动作用。

二、征集条件

(一)导向正确。申报单位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申报案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严格遵守著作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体现主旋律、弘扬正能量

(二)形式多样。申报案例能够适应新形势下社科普及工作的新要求,丰富社科普及形式,在传统的社科普及图书、展览、展板、绘画等基础上,支持动漫、视频、微电影、VR、全息影像、快板、戏剧等多种社科普及活动类型。善于利用互联网思维引导社科普及路径创新,探索“互联网+”模式和新媒体传播方式,开拓社科普及工作新阵地;或采用互动式、场景式、体验式沉浸式等方式切实增强社科普及吸引力;或具有孵化作用,能培养和带动更多的人才参与社会科学普及工作。

(三)贴近群众。申报案例受众面广能搭建群众便于参与的平台,通过群众乐于参与的载体、喜闻乐见的方式、通俗易懂的语言,实现群众主动参与的目的,实现社科普及工作大众化、常态化。

三、组织推荐

各地(州、市)社科联、各高校社科联、各级社科类社会组织,推荐不超过3个案例。获得“2024年新疆社会科学普及周”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高校”项目资助,实践效果好、群众认可度高的项目可优先推荐。

四、评选和推广

(一)专家评选。自治区社科联组织相关社科专家对申报案例进行综合评估,评选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科普及优秀案例”。

(二)案例推广。入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科普及优秀案例”,将以自治区社会科学普及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名义在2025年社科普及联席会议上发布,并向中央和自治区主流媒体宣传推介,以发挥示范案例带动作用,在各地进行示范,彰显普及效果。

五、材料要求

(一)各申报单位认真填写《社科普及优秀案例申报表》(可在“天山智讯”微信公众号下载)。

(二)申报单位提供案例图片和视频。其中,图片不超过10张,每张图片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不大于2MB,建议使用JPG格式;视频不超过2个,每段视频不超过3分钟,不大于50MB,建议使用MP4格式。图片和视频的命名方式为“编号—图片或视频描述—案例名称”。

(三)为保证申报质量,请各学院、各部门做好对申报人的资格审查,做到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表现“双把关”,经初审无异议后,由各学院、各部门科研秘书或相关负责人统一提交至科研创作处复审(不接受个人申报)。

请各学院、各部门科研秘书或相关负责人统一于2025112日前将初审通过的申报材料发送至陈依婷办公邮箱。

联系人:陈依婷  联系方式:2577628

附件:

1.社科普及优秀案例申报表.DOC

2.2024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科普及优秀案例”推选活动汇总表.docx

   

                                        

                                       科研创作处

                                       202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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