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自治区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3-03-07
 

    各学院各部门:

    为促进我区高等教育事业发展,进一步提高自治区高校科学研究水平,提升科研创新能力,根据教育厅相关通知开展自治区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申报工作本次校基本科研业务费总计19万元,申报注意事项如下

项目类别:

       1.培育类项目。支持40周岁以下青年教师提升科研创新能力,鼓励在校优秀学生参与合作研究2023年度共设培育类项目5项,每项资助经费为2万元。

       2.建设类项目。支持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批准立项协同创新中心、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等科研创新平台建设,围绕平台研究方向,设置研究选题,开展科学研究,积极培育一流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2023年度建设类项目3项,每项资助经费为3万元。

项目申请基本条件:

    1.申请者作为项目主持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申请者作为参与者不得超过3个项目。

    2.培育类项目申请者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3月之后出生)。

    3.已获自治区教育厅批准立项自治区高校科研计划项目资助、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能作为申请人申报此项目。

    4.不受理任何教学教改相关内容的项目。

    5.经费预算参照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财经法规和资金管理办法合理编制

项目选题指南:

    培育类项目研究范围和方向自定。

    建设类项目参考下列指南进行申报

    1.音乐(舞蹈)领域文化润疆实践研究

    2.“一带一路”音乐(舞蹈)文化跨学科研究

    3.新时代新疆非遗音乐(舞蹈)产业研究

    4.中国少数民族音乐(舞蹈)研究

    5.中国传统音乐(舞蹈)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研究

    6.新疆舞剧研究

    7.文旅融合下的新疆音乐(舞蹈)文化市场研究

    8.乡村振兴视角下的传统音乐(舞蹈)发展研究

    9.数字技术与音乐(舞蹈)创新研究

    为保证项目申报质量,请各申报单位做好对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的资格审查,做到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表现“双把关”,推荐项目经审核无异议后,由各学院、各部门科研秘书或相关负责人统一提交至科研创作处(不接受个人申报)。

    请各学院各部门科研秘书或相关负责人统一于2023320前将审核通过的立项书活页汇总表子版文件发送至科研创作处办公邮箱

    新疆艺术学院科研创作处联系电话:0991-2577628

    

附件:

附件1 自治区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科研项目立项书.docx

附件2 课题论证活页.doc

附件3 汇总表.docx

附件4 新疆艺术学院科研项目申报自查承诺书.docx

附件5 新疆艺术学院学术调研和问卷调查活动审核表 .docx


 科研创作

             202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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