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学校科研项目实施工作计划,现将学校2023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围绕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聚焦新疆工作总目标,着眼推进实施文化润疆工程,全面提升学校的科研实力和科研水平,为学校内涵建设及高质量发展提供可借鉴的研究成果。
二、申报内容
本次项目申报不设申报指南,申请者可根据近两年国家社科基金、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的相关指南,结合学校高素质文化艺术人才培养实际,自行设定题目,突出学术价值和实践意义,项目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一般不加副标题。
三、项目立项及结项要求
项目研究期限为1至2年,研究期限自项目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不支持项目延期,项目到期未结项做作撤项处理。本次校级项目设一般项目、青年项目、中央音乐学院资助项目。
(一)一般项目,主要支持科研人员在基础研究等领域开展自主选题的探索性研究,选题切入点要小,内容要实,要以研究者的眼光审视分析实践中的各种问题。申请者应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结项要求在省级以上期刊公开发表论文1篇,并完成8千字以上研究报告。
(二)青年项目,旨在鼓励我校青年教师队伍的科学研究热情,提高科研创作能力和学术水平。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岁(1988年3月之后出生),结项要求在省级以上期刊公开发表论文1篇。
(三)中央音乐学院资助项目,为深入开展对口支援工作,推动新疆民间音乐与舞蹈研究中心基地建设,及文化产业管理的发展,中央音乐学院与我校联合进行“文化润疆、科研育才”计划。
该专项设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项目申请者仅限研究方向为音乐专业、舞蹈专业、文化产业管理专业的教师;课题完成时间为1-2年;研究成果需冠名“中央音乐学院‘文化润疆、科研育才’计划”。
(四)项目完成《申请书》约定的研究任务,研究成果需标注“新疆艺术学院校级科研项目资助”字样,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可申请免予鉴定:
1.专著类成果已正式出版;
2.在SSCI、A&HCI等国际索引期刊及CSSCI来源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
四、申报要求
各学院、各部门应按照学校科研工作的要求,积极创造条件,组织本学院、本部门人员申报。申报要求如下:
(一)项目申请者必须为我校在职在编教职人员,并满足于各项目相关年龄及职称(职务)要求,项目申请者若在申报项目完成期限内达到退休年龄,不再申报。
(二)申请者应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能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开展研究工作;对于课题组的组成人员,申请人必须征得其本人同意,否则属于违规申报。
(三)为确保公平公正,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对申请校级科研项目作如下限定:
1.校级科研项目和教改项目只能选报一项。
2.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校级科研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校级科研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校级科研项目申请。
3.在研未结项的校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本年度校级科研项目。
4.申请人不得与已获得国家及省市各级各类资助课题、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内容基本相同的题目重复申报校级科研项目。同时,课题组成员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校级科研项目。
5.申报中央音乐学院资助项目,请填写《中央音乐学院“文化润疆、科研育才”科研资助计划项目申报书》。重点项目申请者仅副高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校级资助项目与中央音乐学院资助项目的最终立项将根据立项数量和评审分数进行调剂平衡。
6.申请者应科学合理地编制项目经费预算,制定预算时请仔细阅读《新疆艺术学院科学研究项目直接费用管理暂行办法》。
五、申报程序
为保证项目申报质量,请各学院、各部门做好对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的资格审查,做到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表现“双把关”,推荐项目经初审无异议后,由各学院、各部门科研秘书或相关负责人统一提交至科研创作处复审(不接受个人申报)。
请各学院、各部门科研秘书或相关负责人统一于2023年3月31日前将初审通过的申请书、活页、汇总表电子版文件发送至科研创作处马婷办公邮箱。待科研创作处审核通过后提交最终材料。
最终材料包括:
1.申请书(电子版1份,纸质版一式3份,A3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2.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各1份);
3.自查承诺书(纸质版1份);
4.学术调研和问卷调查活动审核表(纸质版1份);
联系电话:2577628
附件:
附件1:2023年新疆艺术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2:中央音乐学院“文化润疆、科研育才”科研资助计划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3:校级科研项目《课题论证》活页.docx
附件4:汇总表.xlsx
附件5:新疆艺术学院科研项目申报自查承诺书.docx
附件6:新疆艺术学院学术调研和问卷调查活动审核表.docx
科研创作处
2023年 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