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2022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22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具体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本项目分为重大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1)重大项目主要资助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具有重大学术价值的标志性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20万元;(2)一般项目主要资助具有显著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10万元。

二、资助范围:

1.学习宣传研究阐释党的创新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最新成果;

2.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性研究和具有原创性的理论研究成果;

3.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的文献研究、译著和工具书,不含论文及论文集、教材、研究报告、软件等;

4.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以非纸质方式呈现的研究成果。

三、申报条件

1.每个申请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2.申报项目已完成研究任务70%以上,申报时须提供已完成的书稿电子版(或其他非纸质成果)。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的负责人;(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五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3)得到过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基金项目研究经费资助或任何出版资助的成果;(4)以内容相同或相近成果申请了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国家级科研项目,以及202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5)申报成果为近3年(201911日以后)答辩通过的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6)申报成果为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已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7)申报成果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四、申报要求

1.本次项目采取网络平台在线申报。教育部社科司(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2.各学院、各部门相关负责人统一于420日前将成果、申报表电子版发送至公邮箱

联系电话:2577628

附件: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22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2022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申请书(2022).doc

附件3:2022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常见问题答疑.docx

附件4:新疆艺术学院科研项目申报自查承诺书.docx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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