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2022年度新疆艺术学院出版基金资助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学术著作出版繁荣发展,鼓励我校全体教职工潜心治学,扎实研究,努力推出一批具有学术传承创新价值的精品力作。现启动2022年度新疆艺术学院出版基金资助的申请工作。现将相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及要求

1.学校出版基金所资助的学术著作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马克思主义“五观”“五个认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和创新性。

2.新疆艺术学院出版基金主要用于对不能通过市场资源完全解决出版资金的优秀公益性出版物的直接成本补助必须具有较高的理论意义或实践意义

3.新疆艺术学院出版基金资助的对象为本在职在编的教职员工独立或作为第一负责人完成的学术著作。学术著作字数不得少于15万字。

4.下列情况可获得优先资助:

1)对中华传统优秀文化的传承和创新宣传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服务于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和新疆社会稳定长治久安总目标推动“文化润疆”工程深入开展;对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具有特殊意义的出版项目

2)符合学重点学科、特色学科、基础学科、紧缺学科建设发展规划的学术著作

3)拟申报博士点、硕士点学科专业系列学术著作

4)列入省部级或国家级立项研究计划的鉴定评价为“一级”或“优”的课题研究成果

    5.凡属国家、自治区等其出版基金等各种财政性基金或财政专项资金资助范围内的出版项目,不列入我校出版基金资助范围。

    6.基金”资助的著作包括学术专著和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编著。系列出版丛书教材、工具书、论文集、作品集、科普读物、音像制品等均不在资助范围之列。

二、申报材料及申报时间

1.为保证项目申报质量,申报材料需通过各学院、各部门初审后,由各学院、各部门科研秘书或相关负责人统一提交至科研处复审(不接受个人申报)。

   2.请各学院、各部门科研秘书或相关负责人统一于2022126日前将《新疆艺术学院出版基金申请表》、申报的学术著作(PDF版)及《汇总表》电子版文件发至xjartkyc@163.com

    联系电话:2577628


    附件:1.新疆艺术学院出版基金申请表.doc

          2.2022年新疆艺术学院出版基金资助成果汇总表.docx




                   科研处

                     2022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