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为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引导和整合社会各方研究力量关注文化和旅游发展建设,文化和旅游部于近期开展2022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推荐和委托研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选题

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需围绕文化和旅游建设实践中的难点热点问题,深入调查研究,加强战略思考,开展前瞻性、决策性研究。

经过前期项目选题征集,根据文化和旅游部重点工作任务和行业发展需求,确定2022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选题36个(见附件1)。申请人需根据选题内容,选择对应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选题的文字表述可做适当修改。

二、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项目委托工作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择优推荐至文化和旅游部,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择优开展委托研究,委托研究经费每项2—3万元。委托研究项目应于202212月底前完成结项,并提交如下研究成果:

1.阶段性研究成果。研究周期内,需以成果要报形式提交阶段性研究成果2篇以上,每篇字数为2000字左右。

2.最终研究成果。研究完成后,需以研究报告形式提交最终研究成果,字数不超过50000字,同时提供成果摘要,字数为3000字左右。

(二)申报人要求

2022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青年(不超过35周岁),需有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需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

文化和旅游部机关人员不能参与申报。

    三、注意事项

为保证项目申报质量,申报材料需通过各学院、各部门初审后,由各学院、各部门科研秘书或相关负责人统一提交至科研处复审(不接受个人申报)。

请各学院、各部门科研秘书或相关负责人统一于20211122前将《申报书》《论证活页》《汇总表》电子版文件发送至科研处办公邮箱。待科研处审核通过后提交最终材料括:

1.申请书(纸质版一式8份,A3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电子版以申报人名字命名);

2.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1份);

3.自查承诺书(纸质版1份);

4.学术调研和问卷调查活动审核表(纸质版1份);



联系方式:2577628


附件:

附件1:2022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选题.doc

附件2:2022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3:论证活页.doc

附件4: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xls

附件5:新疆艺术学院科研项目申报自查承诺书.doc

附件6:新疆艺术学院学术调研和问卷调查活动审核表.doc




科研处

2021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