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艺扶持激励资金管理办法》(新党宣字〔2020〕54号),自治区将开展2022年度文艺扶持激励资金项目申报工作,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一批文艺创作项目,经专家评审后给予一定扶持和奖励。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党中央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战略部署,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促进各民族全面交往广泛交流深度交融,扶持激励一批优质文艺创作项目,推动新疆多民族社会主义文艺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生态良好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疆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
二、项目题材
——坚持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唱响爱国主义主旋律,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
——坚守中华文化立场,传承中华文化基因,展现中华审美风范,彰显中国风格,讲好中国故事,表达中国价值。
——坚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展示各族群众团结共融、奋斗进取的精神面貌,展现各民族共同走向现代化的历史进程。
——坚持聚焦现实题材。聚焦和反映在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的指引下,天山南北呈现社会稳定、民族团结、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生态良好的巨大发展成就。
——坚持聚焦乡村振兴。重点反映我区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天山南北、塔河两岸广大基层农村发生的新变化、呈现的新面貌,取得的新成就。
——坚持聚焦兵地融合发展。充分展示新疆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兵地融合发展决策部署取得的突出成就。
——其他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积极健康的题材。
三、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自2021年9月20日至2021年10月30日(申报时间截止后,网上申报平台端口将关闭)。
四、申报方式及项目
1.申报方式。各申报主体登录“www.xjwyfc.com”按照有关程序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
2.申报项目。一是申报扶持的文艺创作项目;二是申报奖励的文艺创作项目(详见《申报指南》)。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策划。实施自治区文艺扶持激励资金项目是自治区党委站在两个一百年的历史交汇点上,在新的发展阶段,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做出的重大决策,也是自治区贯彻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关于推进实施文化润疆工程的重要举措,旨在通过项目的申报评审,推出一批各门类优秀文艺作品,发现一批优秀文艺人才,推动新疆多民族社会文艺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各族群众文化需求,增强人民精神力量。各地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组织策划一批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俱佳的文艺创作项目,催生优秀原创文艺作品不断涌现,形成“出精品、出人才”的良好局面。
2.明确责任,认真组织。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广泛宣传、积极动员,为项目申报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严格按照责任分工,坚持“逐级申报、归口管理、公平公正、择优推荐”的工作原则,扎实做好申报项目的审查把关工作。要坚持讲品位、讲格调、讲责任,坚决抵制庸俗、低俗、媚俗,力争把具备较高的审美价值和艺术水准的优质文艺创作项目选拔推荐出来。
3.加强指导,确保成效。各地各有关单位要认真研究文艺扶持激励资金项目的有关政策,要熟悉掌握网上申报平台的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要组织各申报主体完整、准确、有序开展申报工作。
个人申报和单位申报前请与科研处联系,所有申报材料需各学院、各部门审核通过后,由相关负责人并于2021年10月8日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科研处办公邮箱,经学校评审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提交。
联系电话:2577628
附件:
2022年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艺扶持激励资金项目申报指南.doc
科研处
2021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