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科研工作年度计划和《自治区高等学校科研计划项目验收暂行办法(试行)》(新教高〔2009〕8号)的规定,现决定对2010年和2011年立项的自治区高校科研计划应结题项目进行验收,对2012年立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工作
验收工作授教育厅委托由自治区高校科研管理研究会(以下简称:研究会)组织实施。
(一)验收范围:2010年、2011年立项应结题项目和2012年底批准延期验收的项目(见附件1)。
(二)验收方式:重点项目采取网上验收和会议验收相结合的方式,青年教师科研培育基金项目采取网上验收的方式。请项目负责人登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校科研计划项目网络管理平台》(http://www.xjgxky.edu.cn/gxkyjh/),于2013年12月24日前完成《自治区高等学校科研计划项目结题报告》网上填写工作,自动生成WORD版《结题验收报告》并通过附件上传到系统。其他佐证材料均以PDF格式上传到网上。
(三)提交材料:请项目负责人于12月25日前上报《结题报告》(重点项目一式6份,青年教师培育项目一式3份)。《结题报告》后需附全套技术文件、成果佐证资料、中期检查结果、申请书、立项批复及其他相关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由左侧骑马装订)。
(四)会议验收时间:重点项目结题答辩时间拟定于2014年1月11日(星期六),其它事宜另行通知。
二、在研项目中期检查工作
(一)重点项目、青年教师培育项目中期检查
中期检查范围为2012年立项重点项目、青年教师培育项目,均采取网上检查的方式。请项目负责人登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校科研计划项目网络管理平台》,于2013年12月26日前填写《自治区高等学校科研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并自动生成WORD版《中期检查报告》,通过附件上传到系统。其它佐证材料均以PDF格式(不得超过600K)上传到系统,项目申报书、立项批文不需要上传。请项目依托学校于2013年12月28日前上报《自治区高等学校科研计划中期检查项目汇总名单》(见附件3,一式2份,电子版同时报送)和《自治区高等学校科研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一式2份,系统自动生成,不含附件)。
(二)委托项目中期检查
对2012年自治区高校科研计划委托项目(见附件4)的中期检查采取会议验收的方式,请项目负责人填写《自治区高等学校科研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WORD版),一式5份,于12月28日前,报送研究会。会议时间另行通知。
三、其他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在填写《自治区高等学校科研计划项目结题报告》和《自治区高等学校科研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前,要仔细查看《自治区高等学校科研计划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网上操作流程说明》(见附件5)。
(二)对于系统自动生成的《自治区高等学校科研计划项目结题报告》和《自治区高等学校科研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格式可适当做调整,但不得更改内容,务必保证系统内提交的文档和上报研究会的材料保持一致。
(三)上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校科研计划项目网络管理平台》佐证材料主要包括科研成果(论文必须是公开发表的,传正文首页即可)、研究报告、获得的其他相关项目、科研奖励等;项目申报书、立项批文或与项目无关的材料不用上传。佐证材料原则上为PDF格式上传,否则将不予以受理,如研究报告内容较多,报研究会审核后,在删除相关图片后,可以上传WORD版。
所有上传的成果佐证材料,应为标注自治区高校科研计划项目资助的成果,未标注项目资助的,不得作为项目中期检查和验收的佐证材料。凡不按要求上传的,均视为形成审查不合格。
(四)项目验收和中期检查收取评审费,收取标准另行通知。
(五)项目验收时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亲自参加答辩,确实有客观原因不能及时参会的,需要学校提前两周向教育厅提出书面申请。
联系人:买买提·沙吾提库尔班·买吐迪
联系电话:25549512555440
附件:1.自治区高校科研计划延期结题项目名单
2.自治区高等学校科研计划结题验收项目汇总名单
3.自治区高等学校科研计划中期检查项目汇总名单
4.2012年自治区高校科研计划委托项目中期检查名单
5.自治区高等学校科研计划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网上操作流程说明
6.关于印发自治区高等学校科研计划相关管理办法的通知
7.自治区高等学校科研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仅供参考)
8.自治区高等学校科研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仅供参考)
9.自治区高等学校科研计划项目建档材料目录(仅供参考)
(以上附件请在新疆高校科研信息网下载,本文略)
新疆艺术学院科研处
2013年11月27日
 | 附件: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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