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切实推动全区共青团理论与实践研究工作发展,根据自治区团委2025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将组织实施本年度自治区团委理论课题研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
课题由自治区团委发布,为市厅级课题。
二、选题范围1.预防新疆青少年违法犯罪对策研究2.在乌新就业青年群体研究3.新疆大学生就业情况分析研究
三、申报条件1.相关领域的科研院所、高校、学术单位、团组织或专家学者,均可以机构、团队或个人名义提出申报,个人申报需征得所在单位科研或相关主管部门同意,如多人联合申报需确定1名课题负责人。2.课题负责人应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不搞挂名、不走形式;一般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学历。3.课题研究着眼资政导向,有调研课题撰写经验的研究团队可提供以往成果作为立项参考。4.课题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所在单位给予课题研究配套经费支持的,可优先立项。
四、申报方式1.课题同步在“新疆共青团”微信公众号发布,申请课题须于5月10日前提交《自治区团委理论课题研究立项申请表》,电子版统一发送至自治区团委办公室邮箱。2.自治区团委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初评。通过初评的申报人打印申请书(一式四份),加盖所在单位科研或主管部门公章,寄送至自治区团委。
五、课题评审评审工作将按照资格审查、匿名初评、集中复评、会议终评流程进行,根据评审意见确定课题承担机构、团队或个人,每项课题择优选定1—2个研究团队承担。评审结果将在“新疆共青团”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委托研究协议。
课题管理1.自治区团委按照区分等次、分期拨付、超支不补的原则,综合考虑各调研课题实施范围、调研对象、开展方式等因素,提供课题经费保障。2.正式立项和签订委托研究协议后,自治区团委将对研究进展进行跟踪管理,课题研究周期原则上为半年,最多可延长半年。3.课题结项时,研究团队须提交完整的结题申请书、结题报告、咨政报告及相关材料。
为保证项目申报质量,请各学院、各部门严格落实对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以及项目内容的审查责任,做到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表现“双把关”,经初审无异议后,由各学院、各部门科研秘书或相关负责人统一提交至科研创作处复审(不接受个人申报),如在校级政治审查过程中,发现该项目涉及政治敏感问题,对主管、分管审查工作的责任人追责问责。
经初审无异议后,由各学院、各部门科研秘书或相关负责人统一提交至科研创作处复审(不接受个人申报)。请各学院、各部门科研秘书或相关负责人统一于2025年5月5日前将初审通过的申报材料发送至科研创作处办公邮箱。待科研创作处审核通过后提交最终材料。
附件:
附件1.自治区团委理论课题研究立项申请表.docx
附件2.论证活页.doc
附件3.2025年自治区团委理论课题研究汇总表.xlsx
附件4.新疆艺术学院科研项目申报自查承诺书.doc
附件5.新疆艺术学院学术调研和问卷调查活动审核表.doc
科研创作处
202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