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届十一次、十二次、十三次全会精神,有形有感有效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疆实践中有效发挥社会科学传播党的创新理论引领文明风尚的作用,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科学普及条例》规定,自治区社科联将于今年5月举办2025年新疆社会科学普及周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建设中国式现代化美丽新疆
二、活动时间
2025年5月第三周,并延伸至全年
三、活动内容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自治区成立70周年为契机,紧紧围绕宣传普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聚焦依法治疆、团结稳疆、文化润疆、富民兴疆、长期建疆,紧贴党的惠民政策、推进高质量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生态文明建设、法律法规、倡导现代文明生活方式等策划推出一批服务社会发展、贴近群众生活的社科普及活动和反映新疆各族人民奋力建设美丽新疆精神风貌的精品佳作,多角度、立体式展现党的创新理论在新疆大地的生动实践,讲好新时代中国新疆故事,提高各族群众人文社科素养、增进“五个认同”,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疆实践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四、组织形式
2025年社会科学普及周活动采取“1+26+14+N”的形式开展。全区上下围绕同一主题,自治区26家社科普及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积极参与,14个地(州、市)错峰启动,各县(市、区)、自治区各有关高校、社科类社会组织广泛参与,面向不同受众群体,开展内容丰富、各具特色的社科普及活动,吸引各族群众积极参与,成为社科普及周的主体,组建起形式多样、面向不同群体的社科普及队伍。不断提升社科普及的数字化水平,利用数字化传播渠道和技术增强社科普及的吸引力、感染力和辐射力。
五、重点项目申报
从今年起,将以社科普及项目为示范引领,打造一批富有地方特色、群众喜闻乐见的社科普及精品项目,让社科普及周活动更加接地气、聚人气,确保社科普及周各项活动取得实效。
(一)项目依据。按照《自治区社会科学普及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在广泛动员组织开展社科普及活动的基础上,以项目申报、立项、实施、结项的形式推出一批重点项目。
(二)项目主体。项目申报主体可以是个人、团体,也可以是单位,鼓励自治区社科普及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问加强联动,跨学科、跨领域组建项目实施团队,形成合力。申报人为个人的要形成工作团队,避免单打独斗。
(三)项目形式。围绕活动主题,策划开展重点项目,项目主要包括社科普及活动、社科普及作品两个类别。社科普及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经典诵读、社科讲座(讲堂)、展览展演、知识竞赛、征文研学、作品展播、网络科普直播、社科普及惠民服务、社科普及志愿服务等;社科普及作品包括动漫、绘画、摄影、短视频、歌曲、图书、音像制品、宣传手册等。
(四)项目评选。自治区社科联将组织专家对申报的项目进行综合评估,确定一批社科普及周重点项目,发布立项通知。
(五)项目实施。立项的项目要按照项目实施计划,主要集中在五月第三周实施和开展,并贯穿全年,通过多种形式向基层延伸。项目需在2025年10月31日前完成。
(六)项目支持。立项项目将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六、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申报社科普及项目,推动社科普及活动提质增效。
(二)确保活动质量。坚持“谁主管谁责任”和属地管理原则,项目申报单位要加强项目审核和把关。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要求。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全员社科普及、全媒介社科普及”工作,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各类媒介载体宣传“社科普及周”活动内容,积极发挥社科普及队伍中的“网络名人”网络大V”的作用,利用抖音、视频号、小红书、B站等现代媒体平合,扩大社科普及周活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
为保证申报质量,请各学院研究决定申报内容。各学院申报社科普及项目1-2项,于2025年4月8日前,将通过初审的社科普及项目附件电子版发送至王婷婷办公邮箱,纸质版报送至科研创作处。
联系人:王婷婷 联系方式:2503885
附件:
新疆社会科学普及项目申报书、推荐项目排序表
新疆艺术学院科研项目申报自查承诺书
新疆艺术学院学术调研和问卷调查活动审核表
附件1、2.docx
附件2 新疆艺术学院科研项目申报自查承诺书.docx
附件3 新疆艺术学院学术调研和问卷调查活动审核表.docx
科研创作处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