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自治区2025年度文艺扶持激励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4-07-09
 

各学院、各部门

    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艺扶持激励资金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新党宣字〔2023〕80号),自治区将开展2025年度文艺扶持激励资金项目申报工作,面向全国征集一批文艺创作项目,经专家评审后给予一定扶持和奖励。具体事项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文化思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通过申报评选扶持一批优秀文艺创作项目,形成不断“出精品、出人才”的生动局面,推动新疆社会主义文艺高质量发展,打造新疆文艺“高原”与“高峰”,为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生态良好的美丽新疆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

二、题材方向

——坚持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唱响爱国主义主旋律,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

——坚守中华文化立场,传承中华文化基因,展现中华审美风范,彰显中国风格,讲好中国新疆故事。

——坚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树牢中华民族历史观,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展示各族群众团结共融、奋斗进取的精神面貌,展现各民族共同走向现代化的历史进程。

——坚持聚焦现实题材。聚焦和反映在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的指引下,天山南北呈现社会稳定、民族团结、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生态良好的巨大发展成就。

——坚持聚焦乡村振兴。重点反映我区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天山南北、塔河两岸广大基层农村发生的新变化、呈现的新面貌,取得的新发展。

——坚持聚焦兵地融合发展。充分展示新疆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兵地融合发展决策部署取得的突出成果。

——其他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积极健康的题材。

三、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自2024年7月9日上午12时至2024年8月18日晚24时(申报时间截止后,网上申报平台端口将关闭)。

四、申报主体

1.申报主体须为在新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从事文艺创作或者区外从事新疆题材(含兵团题材)文艺创作的生产单位、机构或者个人。

2.申报项目为申报单位、机构或个人合法拥有著作权、在申报年度启动创作生产并按约定时间完成的文艺作品。存在版权争议的作品不得申报。

五、申报方式及项目

    1.申报方式。各申报主体登录“www.xjwyfc.com”按照有关程序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

2.申报项目。一是申报扶持的文艺项目;二是申报奖励的文艺项目(详见《申报指南》)。

六、材料报送及时间要求

请各学院、各部门科研秘书或相关负责人统一于2024813前将初审通过的申报材料、汇总表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科研创作处邮箱xjartkyc@163.com

自治区相关联系电话:

申报政策咨询:胡晓东 张添蒴 0991-2398015

项目申报平台客服:李馨 0991-3743600

技术咨询:张明宇 15026005270

新疆艺术学院科研创作处联系电话

陈依婷 13095009603

                       

附件:

     附件1:自治区2025年度文艺扶持激励资金项目申报指南.docx

     附件2:自治区2025年度文艺扶持激励资金项目汇总表.xlsx

 

 

                         科研创作处

                       202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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