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自治区文化和旅游调研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2-06-07
 

各学院各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研究决定,即日起开展2022年度自治区文化和旅游调研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完整准确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新疆工作总目标,坚持依法治疆、团结稳疆、富民兴疆、文化润疆、长期建疆,坚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持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历史、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研究,坚持谋划推动“十四五”发展规划,着力推出一批有实践指导意义、有决策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为推动文化润疆工程深入开展,助力旅游兴疆战略的实施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智力支持和精神动力。

二、课题设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调研课题面向社会申报,择优立项。《2022年自治区文化和旅游调研课题选题指南》(见附件)所列选题均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为研究区域,所申报课题应以指南中所确立的内容为研究方向。对立项课题每项予以资助资金2万元,结项后被评为优秀的课题每项奖励资金1万元

本次调研课题完成时限为2023331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项目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预期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具有明显的促进和带动作用。课题负责人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亲自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对于课题组成员,申请人必须征得其本人同意,否则属于违规申报。

(二)课题负责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申报课题的需具有中级(或者相当于中级)以上专业职称。不具备中级职称的,应当由两名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

四、申报时间及材料报送

为保证项目申报质量,请各学院、各部门做好对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的资格审查,做到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表现“双把关”,推荐项目经初审无异议后,由各学院、各部门科研秘书或相关负责人统一提交至科研处复审(不接受个人申报)。

请各学院、各部门科研秘书或相关负责人统一于2022年6月22日前将申报书》《论证活页》《汇总表》电子版文件发送至科研处办公邮箱。待科研处审核通过后提交最终材料,包括:

1.申报书(纸质版一式6份,A3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电子版以姓名+课题名称命名);

2.论证活页(纸质版一式6份,论证部分不得小于4号字A3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电子版以姓名+课题名称命名)

3.《汇总表》(电子版);

4.自查承诺书(纸质版1份);

5.学术调研和问卷调查活动审核表(纸质版1份);

联系方式:2577628

 

附件:

附件1:2022年自治区文化和旅游调研课题选题指南4.20.docx

附件2:2022年自治区文化和旅游调研课题申报书.doc

附件3:2022年自治区文化和旅游调研课题《课题论证》活页.doc

附件4:2020年自治区文化和旅游调研课题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5 :新疆艺术学院科研项目申报自查承诺书.doc..doc

附件6:新疆艺术学院学术调研和问卷调查活动审核表.doc

 

 

 

          科研处

202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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