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19年,新疆艺术学院学术委员会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精神,依据《新疆艺术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统筹、行使对学院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权,认真完成年度工作任务,不断推动学院学术繁荣和发展。
一、增强政治意识,提升学术水平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和自治区召开的重要会议精神,以及系列白皮书的精神,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贯穿到科学研究、科研机构管理、学术评价等各个环节,持续强化做好科研项目审读工作,进一步加大意识形态领域阵地管理力度,确保人文社科研究领域意识形态绝对安全。
二 、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不断提升管理成效
结合工作实际,加强学术委员会制度建设,为进一步明确学术委员会职责,加强对科研项目意识形态领域的审核,在原有的规章制度基础上,完成了《新疆艺术学院科学研究工作管理办法》《新疆艺术学院出版基金管理规定》的初步修订,并起草了《新疆艺术学院科研创新团队建设方案》。为牢固确立意识形态领域的绝对安全,对科研项目所提交材料加入三级审查制度,初审:在各系成立专门学术评审小组,对相关科研材料进行严格初审;二审:成立学院科研项目初评小组。科研初评小组由各系推荐专家组成,对申报科研项目进行初评;三审:召开学院学术委员会会议。学术委员会专家根据项目申报、中检与结项的相关规定与要求,对项目内容进行全面评审,评审结果经学院党委批准后予以公布。
并在评审小组里加入校内外政审专家,严格进行政治审查把关,对出现问题的科研项目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真正把意识形态工作的规矩立起来、挺起来。
三、进一步完善学术委员会组织体系
结合学院学科专业结构布局优化调整工作安排,根据学术委员会工作需要,及时开展相关学术委员会委员调整和增补,完成了学术委员会委员的增补及主任委员会的改选。
四、重视科学研究,促进学术发展
作为校内最高学术权力机构,学术委员会认真履行其在学院学术事务中的职责,在学科、专业建设,教师队伍建设,人才选拔及培养,科学研究等学术事务中充分行使了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发挥了学术委员会学术权力,有效促进了学院学术发展。
2018至2019年完成了教职工校级科研项目申报、结题以及自治区高校科研计划项目申报、结题等学术评议,并对我院2019年学术专著出版基金资助出版的专著进行了审议,共资助出版4本专著。
五、积极开展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营造良好学术氛围
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作为学校学术委员的工作重点之一,一直都常抓不懈,学校深入开展学风建设调研,认真梳理有关问题,有的放矢地抓实各项工作,将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落到实处。学术委员会坚持对学术不端行为零容忍原则,严查、杜绝学术不端事件,努力营造学院求真务实、潜心研究、诚信严谨的学术风气。
今后,学院学术委员会将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不断推进校学术委员会运作与管理的科学化、系统化、标准化和规范化,更加有效行使学术审议、学术评议、学风维护和学术仲裁等方面的学术权力,在完善学术事务的规划决策机制、改进基层学术组织的组织形式和运作模式、推动学科交叉融合、构建学术团队建设的可行机制等方面进行深入探索,更好服务学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