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艺术学院新疆少数民族音乐与舞蹈研究中心2013年度招投标课题复审公告
2013-06-14
 

    按照自治区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要求,我中心2013年度招标项目分为重大(招标)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秉持“公开竞争、公开招标、择优立项”的原则面向社会启动2013年度课题招标,现就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入招标课题复审的项目:

    二、课题复审时间

    定于2013619日上午10:30在音乐系资料室进行。(如时间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三、复审专家评审费

   凡是已通过形式审查,参加立项评审的项目,需交纳评审费用于立项评审工作,其中重大项目、重点项目每项400元(含通讯评审和答辩评审费),一般项目每项300元(通讯评审费)。以上评审费请各项目负责人于201361718日报送研究中心办公室。

   四、复审要求

   (一)申报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单位的研究者均可申报,申报重大项目原则上需具有正高职称,申报重点项目原则上需具有副高职称或硕士学位,一般项目原则上需具有中级职称或本科学位。

   2.投标人必须是课题的实际负责人,能保证足够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原则“择优、平等、公正、高效”。

   2.招标项目鼓励跨学科、跨学校、跨部门和跨地区的联合攻关;鼓励联合高校系统外的相关专家、国外专家,以及与研究课题有关的实际工作部门的人员参加课题组研究工作。

   3.一位项目负责人,每次只能参加一个开放项目的投标。正在承担开放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能参加新项目的投标。

   4.重大和重点项目的申报要紧紧围绕《课题指南》中规定的条目,申报课题名称可在不偏离《课题指南》规定方向的前提下做适当调整。招标课题申请书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招标单位提交,逾期将不予受理。

   5.项目起研时间为201371日,重大招标项目研究周期为3年,重点项目研究周期为2年,重点、一般项目研究周期为1年。

   6.研究成果形式:重大项目的研究成果形式为专著或研究报告,其字数原则上不得少于10万字,要求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两篇论文;重点项目研究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其字数原则上不得少于3.5万字,要求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论文;一般项目研究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或论文,其字数不得少于1.5万字,要求在国内省级以上刊物上发表2篇以上论文。

   五、复审程序

   (一)课题负责人针对主要研究的具体内容进行答辩(答辩时间5分、专家提问5分),内容包括:研究目的、国内外研究现况、研究完成时的预想成果、拟对音乐界产生的影响等。

   (二)专家投票评审阶段

   (三)评审结果将于20136月底在心间高校科研网上公布。

   六、联系方式

   负责人:阿不都赛米·不都热合曼  电话:13629905851

   联系人:陈婷婷   电话:18040912003

   邮箱:yinyuewudao111@sina.com

   邮寄地址:乌鲁木齐市团结路734号 新疆艺术学院音乐系新疆少数民族音乐与舞蹈研究中心  邮编:830049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新疆艺术学院新疆少数民族音乐与舞蹈研究中心

                                                                  2013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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