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4年度课题的通知
2014-09-04
 

各系部

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4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4]43号),按通知要求,我办承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资格要求

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79年7月25日之后出生)。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从所在工作单位申请。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对课题申请作如下限定:(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申请;非课题负责人同年度最多只能作为两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课题组成员进行申请。(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证书标注日期在2014年7月25日之前的可以申请,需附证明)。(3)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4)凡以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为基础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且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5)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二、申报的经费及其预算

申报课题的资助额度为: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点课题为30万元、一般课题为18万元,青年基金课题为15万元;教育部重点课题为3万元、教育部青年专项为2万元。申请人要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结题细则》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确定申报课题类别,并根据实际需要编制合理科学的经费预算。

三、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完成时限,原则上要求在1-3年完成,最迟在5年内完成。

四、各单位需设置网络申报负责人。具体申报方法另行通知。

五、申请书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报送我办的纸质材料包括审查合格的重点课题《评审书》一式9份(原件1份,复印件8份);其他类别课题《评审书》一式4份,活页7份。《评审书》原件请在首页的右上角注明,以便识别。

六、新疆教育规划办接受申报时间为2014年9月4日起至9月13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买买提.沙吾提

咨询电话:18599009905

    科研处

2014年8月30日

2014年全国教育规划课题申报通知.zip

 
 

版权所有 新疆艺术学院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团结路734号
邮编:830049 新ICP备05001454

网站首页 | 下载中心 | 管理